[伉俪]KISS ME 10
#本章还真的有点东西
#终于有点大进展了
10.
金有谦主动提出要去学画画时,朴珍荣多少猜到是林在范在中间起了作用。他也不再多问,看着账户里的存款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直接答应。
林在范想着刚来的时候没什么钱,连见面礼也没能送出手。如今已经得知金有谦的身份,便想着要买点什么才行。他思考了半天才决定买下一整套画具,在美术班上课的前一天,拿到小孩的房间。
“舅舅以前说过,不让我收哥给的东西。”
“也值不了多少钱,你好好学,以后给我画一张,算是回礼。”
金有谦听了这话也就不再反驳,听话地收下。
看着亲弟弟画画的样子,林在范倒是想起了自己刚开始唱歌的时候,好像对未来的一切都充满幻想,好像只要坚持着自己想做的事就拥有继续生活的动力。
林在范送完东西就回到自己屋子里,看见平常都睡在地上的人现在正肆意地趴在床上。他也不说什么,从柜子里拿出被子铺在地上。
朴珍荣耳朵里塞着耳机,听着那几首林在范总爱唱的歌。他等那人铺好了被子,从床上起来准备躺到床下的时候,那人又叫他直接在床上睡。
“以后别给有谦买什么了,好不容易赚了点钱,自己留着花多好,给他用做什么。”朴珍荣摘下其中一只耳机对林在范说。
“反正没多少钱,买了便宜的来着。再说了,作为长辈,来了这么久都没给过见面礼。正好他要学画画了,就想着送他一套。”林在范自然地伸手去拉那根垂下来的耳机线,“在听什么?”
“你推荐的歌单。”
朴珍荣方便那只手能轻松拽住自己胸前的耳机线,便把自己挪到床边。可林在范的身子坐在床下,若要想耳机不掉出来,他还得维持着这个不舒服的姿势。他干脆从床上下来,坐到林在范身边,再把耳机塞好。
这个举动,对林在范来说,的确是有些心动的。他偏过头望着朴珍荣,好像再也没办法把眼神移开似的。
“看我干吗?”
林在范忍不住笑了笑,回答他:“喜欢。”
这些日子以来,林在范的行动早就把想法完全地暴露出来,可是这还是第一次从他嘴里说出来。即使只有简单的两个字,也显得格外珍贵。
朴珍荣却有些发蒙。
喜欢?这样就算是告白了?
他的确不懂,到底是哪一点吸引了林在范。自己明明一穷二白,除了一份不体面的工作和早已支离破碎的家庭,他什么都没有。林在范曾经背景显赫,就算如今已经变了模样,可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怎么偏偏在自己这里栽下了。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朴珍荣问他,“你可别说什么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这也太扯了吧。”
“其实并不是说真的没有理由,而是任何一件事都可能会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那件事可大可小,也可能有点不可理喻,甚至在外人看来不能称之为理由。所以人们常说,喜欢一个人没有理由。”林在范盯着朴珍荣的眼睛,“就像我喜欢你,是因为你的洗衣液很好闻。”
“就这样?”
“嗯,一开始还没察觉,但反应过来之后倒回去想想,好像的确是因为洗衣液的味道而开始的。”
“原来这也能成为喜欢的理由。”
林在范点点头:“其实有谦也是啊,他喜欢他的同桌,也只是因为他觉得他同桌画画的样子很好看。”
“你们俩最近好像聊得很好啊。”
“因为有些话,他可能没办法和你说出口。”林在范想起那时候金有谦提起喜欢的男孩欲言又止的表情,“虽然你们相依为命,你现在是他唯一能依靠的亲人。可正是因为如此,他知道你有多辛苦,所以不愿意再给你添乱,让你有更多需要烦恼的事。”
“好像我们之间亲近起来也是因为有谦。”
“嗯,好像是吧。”林在范又把话题绕回去,“如果你觉得不舒服,那我尽量收敛吧。”
“其实也没有不舒服,就...”朴珍荣话说了一半又把剩下的句子咽下去,“算了算了,说不清楚。”
朴珍荣低头不说话的模样看似像是在认真听歌,其实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早就扰得他不知道耳机里已经随机播放到哪一首了。
对于林在范所有坦然而直白的进攻,朴珍荣的确没有不舒服,甚至还有一些享受。可是这又能代表什么,是代表着自己与对方感情相通吗?
可是朴珍荣不敢承认。
他从前没试过喜欢上谁,也从来不懂喜欢上谁的滋味,他分不清如今对林在范的情愫是否就是喜欢。
其次,来自于他内心的自卑,不允许他诚实地面对林在范。他过着依靠女人救济的生活,带着一个没成年的孩子,还要支付父亲的巨额医疗费。早已经千疮百孔的朴珍荣,如何能坦然地接受林在范的喜欢。
而林在范就好像是看到了当初的自己,第一次发觉对同性产生特殊好感的自己。与现在不洒脱的朴珍荣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同,用说不清楚的借口来逃避面对。
他也明白自己不应该再奢求什么,没有直接被泼上一盆冷水就足够了。
既然朴珍荣说算了,那就不再纠结了。
“好,那就算了。”
耳机里的音乐又结束了一曲,随机跳转到下一首,前奏缓缓地流淌进朴珍荣的耳朵里。
Charlie Puth的《KISS ME》,他记得,是第一次听林在范唱歌时的那一首。整个歌单里,他最喜欢的也是这首。
朴珍荣随着耳机里的音乐轻哼出声,这首歌他听得次数最多,歌词也已经倒背如流。
他突然在想,如果当初没有为了听林在范唱歌而独自跑去酒吧,或许他们之间也就不会有这么多交集。
可好像就算真的重来一次,他还是会选择去酒吧。
因为不管怎么样,对于遇见林在范这件事来说,他从来没有后悔。他也没后悔为林在范找工作,和后来的种种相处。
“Kiss mebefore I fucking lose my mind.”
朴珍荣随着耳机里的声音唱到结束,可声音的停止并非因为歌曲到了尾声,而在于林在范突如其来的举动。
林在范放弃了所有的忍耐,甚至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不计后果地吻在朴珍荣的嘴唇上。他发誓,他每一秒都在刻意得隐瞒自己的冲动。可在朴珍荣唱到最后一句时,这些努力还是全都以无效和失败告终。
反正林在范原本也不是什么纯情的人,更何况喜欢的人在耳边唱着这样的词,到底要多高尚的人才能矜持到什么都不做。
这只是一个轻揉而短暂的吻,除了干涩的唇纹之外,林在范还没能彻底品味到朴珍荣嘴唇的味道就放过了他。
“抱歉。”林在范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除了道歉之外,好像找不到其他能够解释自己行为的词汇,“就觉得,气氛好像很适合。”
朴珍荣还是第一次在工作场合之外尝试亲吻这件事,只是时间太短他还没能好好感受就结束了。
“林在范,要不再来一次吧。”朴珍荣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只是身子不受控制地主动靠近身边的人。
林在范自然招架不住,大脑还来不及对朴珍荣的举动做出反应,身体就贴上那双嘴唇。他小心翼翼地舔舐着朴珍荣的唇瓣,不敢用力,只是浅尝辄止地触碰。
朴珍荣终于知道,原来亲吻也是一件能让人上瘾的事。从前那些和女人的亲吻,几乎都觉得为难甚至恶心。
是因为这次的对象是个男人?还是因为这个男人是林在范?
算了,什么自卑什么理智,此刻他都不想再管了。
如果这就是所谓的喜欢,那就喜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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